2005年4月2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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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报复婚礼中叫来灵车
付中 贾鹏

  在村支书老王的儿子结婚那天,与支书素有矛盾的村民李某先给殡仪馆打电话称“小王死了”,接着又给急救中心打电话称“王家有人放爆竹受伤”,灵车、急救车全在大喜之日来凑热闹。为此,老王和儿子、儿媳一起将李某告上法院,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。昨天上午,北京市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  李某的律师认为,灵车和急救车都只开到了村委会,而未开到婚礼现场,因此只是个别村民看到了这两辆车,影响范围并不大。此外,该律师还要求老王一家对自己所受到的精神伤害进行“鉴定”,以确定其程度到底有多大。
  对此,老王的律师当即反驳:“结婚历来是人生的头等喜事,而死亡是人生中的最不吉之事。李某为报复他人实施的上述行为,对老王一家人精神损害严重。根据法律规定,精神赔偿的数额取决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后果,因此,我们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是有法律依据的。”
  经过审理,法院当庭作出判决。法官认为老王和儿子、儿媳的索赔理由充分,但要求数额过高,遂判令李某应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。